关于公开遴选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新郑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5日作出(2022)豫0184破申5号决定书,依法决定对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指定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清算组担任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工作进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安昇公司)开发的龙湖玖号院项目是龙湖镇小乔村第八村民组新型社区改造项目,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紫荆山南路与泰山路交叉口,项目总占地197.72亩,总建筑面积******.66㎡,其中回迁安置房面积为******.29㎡,分为A、B、C三个地块。玖号院项目自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年底因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全面停工。2016年10月郑州新巢实业有限公司注资成为安昇公司控股股东,新巢公司控股后项目实际问题也迟迟未能得到解决,随后龙湖玖号院项目被省、郑州市列入问题楼盘。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对安昇公司截止2022年10月5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后截止破产受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重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公司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企业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7)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完成安昇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在建工程)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需要出具清算价值报告、重整价值分析报告、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有)、成本价分析报告等;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四、承诺事项

1、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

3、报名单位同意自愿承担无报酬风险,同意先行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服务费用由管理人视情况随时支付;

4、本项目在预重整、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6、一旦被选定为安昇公司的破产案审计/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并自进场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

五、报名方法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从事破产业绩介绍、工作方案、项目计价依据、项目报价及计算方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装订后直接送达或邮寄管理人的联系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3日中午12:00止。

2、报名地点: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与鸿浩路交叉口西北角售楼部。

3、联系方式:155*****605(常宝)

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审计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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