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b******e-7b22-4751-ada9-55a4bf94ebf6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e-7b22-4751-ada9-55a4bf94ebf6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3.85平方公里(5775亩),改造老旧小区4个共涉及6800户,棚户区改造6000户;对片区内小街小巷道路进行提升改造约10.27千米,规划建设春雨路、星光路、六号桥等共2.87千米,完善路网建设,配套教育、卫生等项目改扩建、城市小公园、小广场、公厕等设施;建设农贸市场、历史文化街区、生态住宅小区、商业开发、养老养生等项目。其中本次建设规模为(1)道路工程:机动车道裂缝处理及全线铣刨罩面;人行道重新铺装及侧石翻新。(2)交通工程:重做交通标线,增设交通标牌,增加交警设施。(3)绿化工程: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树池规格为1.5*1.5m。(4)照明工程:提升改造路灯及相关景观的亮化照明。b******e-7b22-4751-ada9-55a4bf94ebf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2-28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纳晓东
办公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匡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阴翠莲
办公电话:152*****958移动电话:152*****9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222**********
标段名称: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1-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1-18 09:00
开标地点:开远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2749.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1)道路工程:机动车道裂缝处理及全线铣刨罩面;人行道重新铺装及侧石翻新。(2)交通工程:重做交通标线,增设交通标牌,增加交警设施。(3)绿化工程: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树池规格为1.5*1.5m。(4)照明工程:提升改造路灯及相关景观的亮化照明。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开远市南园片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业绩要求: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19-1-1,业绩内容为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1-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pdf2022-12-27 15:32: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更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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