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源新材料10KV外电源(蓝月谷变-备供)接入线路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源新材料10KV外电源(蓝月谷变-备供)接入线路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湖南金源新材料10KV外电源(蓝月谷变-备供)接入线路工程,拟建宁乡经开区科技路、花明北路、蓝月谷路、发展路、全长约4161米,包含新建高压环网柜基础、防凝露处理、高压智能环网柜、环网柜接地,敷设高压电缆(ZX-YJV22-3x400)等。

二、相关标准

1、工程量清单:以采购人提供的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

电力电缆一般要求

1、电缆芯采用无氧铜芯。

2、所有选择的电缆应为干式,满足IEC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所有电缆导体材质均为铜,其直流内阻应符合IEC、国家有关标准及下述的有关内容要求:

3.1电缆截面及护套层厚度要与IEC287标准一致。所供电缆应适应当地的气象条件、电缆敷设条件,环境温度,故障和短路条件,额定电压等有关的因素。

3.2、电缆绝缘层材料选择为:控制电缆选择聚氯乙烯(PVC)或交联聚乙烯绝缘(XPLE),低压电力电缆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XLPE),高压电力电缆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XLPE)。

3.3、电缆外护套选用聚氯乙烯(PVC)。

3.4、电缆绝缘层上的相序标识应清楚不脱落,一般中压电缆用相序带做标识。

3.5、三相四线电力电缆应按黄、绿、红、黑对应于A、B、C、N相,黄、绿、红、黄/绿(双色)对应于A、B、C、PE相,五芯电缆应按黄、绿、红、黑、黄/绿(双色)对应于A、B、C、N、PE相,控制电缆在绝缘层上标识数字,多对双绞线屏蔽电缆应靠不同颜色对其进行区别。

3.6、提供的电缆应有一定的抗牵引能力,适合于施工现场敷设要求。

3.7、供应的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3.8、导体在拉丝或绞紧过程中应粗细均匀、光滑,一根电缆内部不得有接头或断头。

3.9、绝缘层应紧贴合在导体的表面,导体与绝缘之间的同心度良好。绝缘与导体、绝缘与绝缘之间不粘结。绝缘层的厚度亦应均匀。

3.10、电缆外观表面需均匀,光滑。绝缘层与导体,绝缘层与绝缘层,绝缘层与外护套等不应有粘结现象。

3.11、制成品电缆头应有较好的防水措施。

3.12、电缆交货应使用电缆盘,每盘电缆长度按规定要求。

3.13每盘电缆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

3.14电缆盘采用铁木结构电缆盘,盘上应标明: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

(二)高压电力电缆

1、高压电缆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铠装铜芯阻燃C类电缆,其额定电压为<8.7kV/15kV>。

2、电缆可在不超过85℃工作温度下长期运行。

3、20℃时成品电缆导体电阻:电缆长度为1米,标称截面为1mm2的铜芯线应≤0.0181Ω。

4、电缆制造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并应完全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有关性能指标要求。

5、成品电缆耐压试验(非铠装单芯应浸入室温水中1小时后进行需承受:22kV(5min)不击穿。

6、交联电缆的耐热性、耐寒性、耐化学性、绝缘电阻和使用寿命均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7、弹性等级为2。

(三)低压电缆

1、低压电缆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缆,其额定电压为690V。

2、电缆可在不超过于70℃工作温度下长期运行。

3、20℃时成品电缆导体电阻:电缆长度为1米,标称截面为1mm2的铜芯线应小于或等于0.0184Ω。

4、成品电缆耐压试验(非铠装单芯应浸入室温水中1小时后进行),需承受3.5kV(5min)。

5、电缆样品在室温下长期交流高压试验需承受:3.5kV(1Hour)。

6、电缆应能承受-40℃±3℃、4小时的耐寒试验。

7、电缆敷设后,应经受直流耐压试验,时间15min,1kV电缆的试验电压为2.5kV。

8、三芯铠装电缆的铠装层钢带制成,单芯铠装电缆用的由抗磁材料制成。

9、黑色PVC外套。

(四)柜体要求

1、框架和安装支架采用冷轧钢板喷塑制作,需具有极强的抗氧化性、耐腐蚀功能,全组装式结构,无焊接,钢板裸厚≥2mm。

2、开关柜面板、封板及内部隔板采用冷轧钢板喷塑制作,外观需美观大方,并具有极强的抗冲击、耐腐蚀功能,钢板裸厚≥1.5mm。

3、所有金属板表面均经防腐处理,金属板均按ISO3575规定做热镀锌处理或按ISO5002规定做电镀锌处理。喷涂按高温喷涂环氧粉,绝缘部件具有防火性能,爬电比距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柜体具有断路器室、母线室、电缆室及低压室的内部隔室,且断路器室应具有较强的互换性,电缆室应具有充裕的空间便于安装作业。

5、完全金属铠装及封闭,具有独立的泄压通道,能够有效防止事故扩散,确保人员安全。

6、防护等级达IP4X,可有效防止人体和外界固体接近带电体和触及运动部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可靠运行。

7、配置完善的“五防”机械联锁,防止误操作。

8、开关柜应设完善可靠的接地系统,沿开关柜的整个长度延伸方向应设专用的接地导体,专用接地导体所承受的动、热稳定电流应不小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87%。

9、开关柜铭牌标识清晰,内部安装的高压电气组件(如:真空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等),均应具有耐久且清晰的铭牌,铭牌应安装在运行或检修时易于观察的位置,所有标识均需以中文标示。

10、电缆隔室与电缆沟等外部连接处应设置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1、高压进线柜采取下进线方式,出线柜采取下出线方式。

(五)开关柜要求

1、额定电压:12KV。

2、额定频率:50Hz。

3、1min工频耐压(有效值,对地、相间、断口):48/42KV。

4、雷电冲击耐压(峰值,对地、相间、断口):85/75KV。

5、额定热稳定电流:25KA-31.5KA,4S。

6、额定动稳定电流:63KA-80KA。

7、柜体防护等级:不小于IP4X。

8、隔离室防护等级:IP2X。

9、成套高压柜母排:TMY。

10、额定短路开断次数:不小于50。

11、机械寿命:*****(免维护)。

12、电气寿命:E2级。

13、高压开关柜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的内部燃弧试验报告(31.5KA/1S),温升试验报告及凝露试验报告。

14、开关柜设计运行寿命30年以上,所有带电附件免维护。

15、开关柜除了计量柜预留计量表计观察窗口外,各个柜体还要预留电缆室观察窗口。

16、二次控制回路采用直流控制,并配响应容量的直流屏,直流屏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并要求提供较详细的主要性能、参数等技术要求,为整个高压系统提供二次操作电源。

17、采用铜母线,接合处应有防止电场集中和局部放电的措施,相邻柜的母线应从独立的绝缘套管中穿过,柜子厂家必须考虑母线与套管之间缝隙的封堵设计。

18、高压柜柜体式样及表面颜色必须与甲方确认。接地刀开关必须预留锁孔,以便检修时上锁。

19、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安装要求拆装方便,以利计量。

20、高压柜内端子要求使用防尘阻燃型产品,并预留15%备用端子,柜内导线要求采用500V绝缘铜芯导线,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截面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1、所有高压开关柜等均须按用户要求配置“柜号标示牌”,具体参照甲方提供的样件制作。所有开关的进、出线铜排端子,均必须配置与其铜排容量相匹配的镀彩锌电气专用螺栓。所有柜内均需分别安装与该系统容量相匹配的地线接线铜排,且容量必须与供电容量匹配。铜排上预留足够路数的接线端子螺丝孔,并配好相同规格的螺丝。

22、所有配电柜要求结构严实、间隙一致,外观表面加工平整,冷轧板表面必须经酸洗、磷化、脱脂后,再经喷塑处理,喷层必须均匀、附着良好,色泽明亮清晰。

23、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与设计院取得联系并在三天内向设计院提供一、二次图,以便设计院出图送审。

(六)一次元器件要求

1、断路器

1)开关柜采用12KV中置式抽出式真空断路器。

1)断路器极柱必须为环氧树脂浇注式固封结构。

1)断路器应在合闸时不弹跳、分闸时不重击穿,应能承受合闸涌流的能力,开断短路电流时应满足短路恢复电压上升速度的要求。

1)断路器接线端子的机械荷载,应满足正常运行和短路情况下的要求。

1)断路器的时间参量,主要包括分闸时间、合闸时间、合分闸不同期、合闸弹跳时间、额定操作顺序等,应满足所在供电系统条件和负荷的要求。

2、互感器: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高压电容器和电抗器:大功率高压电机需在项目现场做无功功率补偿,详见设计图纸。验货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合格证、关键进口元器件需提供报关证明。

4、避雷器:防雷击效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七)二次元器件要求

1、微机保护装置:模块化设计,能提供完整的保护、测量与电能管理功能;保护器的全部元器件均为标准件,能迅速交货及更换;具备多功能数字式单元功能,具有保护事件记录功能、断路器诊断功能和通信功能,配置485或其他通信接口。

2、防凝露装置:柜内配置温湿度控制器,带自动感应启停功能;柜内断路器室和电缆室均需配有除湿加热器。

3、测量表计:电流表、电压表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多功能电力仪表具备全面的电力数据测量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电流、电压、频率、有功、无功、视在、电度、功率因数、不平衡率等参数),配置485或其他通信接口,用户可以通过软件实现远程监控。

4、高压带电显示器:具有验电和二次对相功能的带电显示器,二次核相端子相间输出电压为100V。

(八)辅助材料要求

1、铜排:含铜量≥99.95%;表面处理:镀锌;绝缘处理:外加10Kv专用热缩套管。

2、绝缘导线:全部采用ZR阻燃性产品。

3、按钮、指示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铰链、门锁:

1)铰链CL206-1型:冷拉刚材质,向左开门,门板转动角度>90°;

2)门锁MS704Ⅱ型:锌合金钥匙,镀锌钢锁芯、锁体,左右开门通用,螺杆式锁芯,可调节门板锁紧度;

3)全部采用抛光镀铬工艺。

三、技术规格

(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供货时中标人须附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制造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必要的电气试验报告、必要的无损检验报告、附属设备的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其它质量证明的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并按《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现场检测后方可用于施工。

(3)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如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属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应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采购人指定的工地。

(4)采购人如果对出厂合格文件齐全并经现场检测合格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双方可以共同随机取样,送采购人所属的省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5)施工安装均须符合合同及规范验收要求,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正常送电。

(6)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之日起三年。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却因制造、安装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三年。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采购人有终身追责的权利。即使质量保证期己过,由于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以及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材料、部件造成的故障,仍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处理,并赔偿故障造成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7)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供货期为15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为1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7天内验收并送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提前供货采购人不安排场地存放及保管)。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2)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 ,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4)中标人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由于中标人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6)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7)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8)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安装调试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坚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中标人应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凡在施工中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购买项目相关责任保险。

(2)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措施保障周围人群和财产安全,由于施工所引起的对现场与周边构筑物、建筑物、地下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道路等所造成的伤害,由中标人负责。

(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1)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电力主管部门联合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不大于4小时。修复时间从采购人电话或传真通知时计算。维修时应注明由谁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如果不是制造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则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担连带责任。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质量要求

(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供货时中标人须附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制造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必要的电气试验报告、必要的无损检验报告、附属设备的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其它质量证明的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并按《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现场检测后方可用于施工。

(3)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如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属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应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采购人指定的工地。

(4)采购人如果对出厂合格文件齐全并经现场检测合格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双方可以共同随机取样,送采购人所属的省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5)施工安装均须符合合同及规范验收要求,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正常送电。

(6)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之日起三年。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却因制造、安装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三年。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采购人有终身追责的权利。即使质量保证期己过,由于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以及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材料、部件造成的故障,仍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处理,并赔偿故障造成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7)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电力主管部门联合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如涉及产品型号仅作说明非进行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替代型号,但每项该替代型号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本图纸所列的产品的技术参数,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中标人必须组织与供电部门联合对安装设备检测、调试并出具检测报告,7天内送电,否则中标人承担因延迟送电造成的采购人及相关企业的一切损失。

3、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供货期为15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为1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7天内验收并送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提前供货采购人不安排场地存放及保管)。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和设备都要服从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调度,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设备安装及施工。

5、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在采购项目设备、货物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5天内一次付清。逐年支付的款项在支付期内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6、投标人在投标前,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查看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按本项目设计图纸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二次转运费、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及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费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材料 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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