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42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需要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全国唯一的庭审公开平台,全国四级法院进行公开、直播的庭审,均需接入该平台。由于该平台目前由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运行管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为全国2000余家法院持续提供稳定、优质的庭审直播技术服务,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因此本项目必须从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庭审直播服务。
因此,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专业人员论证,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范德强五洋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红丽日海恒联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陈国锋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12月29日08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彼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2号楼20层2003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59*****1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庭审直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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