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信息化建设(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BZZZZX(GK)2022-011号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信息化建设(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BZZZZX(GK)2022-011号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信息化建设(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ZZX(GK)2022-011号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信息化建设(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信息化建设(第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完善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森林资源智能管护体系建设,结合当前实际需求对现有防火监控系统进行扩建,指挥中心新建大屏显示系统1套(含15块大屏,1台拼接处理器),1套指挥中心专业扩声系统建设(含音响、调音台、功放、音频处理器),9台工业交换机、14台无线网桥设备采购,对原有改造原有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升级改造;新建一座25米森林资源瞭望塔,对原有5座瞭望塔进行防雷接地网施工,2台双光谱防火监控预警云台采购及安装;原有四处卡口设备维修替换替换,10个基带电缆防雷器采购,新建1套智慧林草一体化应用管理平台和综合网络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前期建设防火监控和生态监测系统的接入,实现森林资源监测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实现信息的规范管理和共享利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投标供应商请自备笔记本电脑及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请投标人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各项配置。
2.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3.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4.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5.招标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采购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6.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新华路46号上林苑高层6号楼4楼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库尔勒市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保护区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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