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已由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使用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2.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纬路以南、阿吉泰路以西。
2.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9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2.78,建筑高度为69.7米(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
本项目为两座高层塔楼及相连高层的多层裙房组成。两座塔楼地上15层,主要功能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办公。裙房地上3层,主要功能为科技报告厅和员工餐厅。地下1层,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含机械车位。
2.2.4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万元。
2.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理服务,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平行检测、重要设备材料监造并承担费用。其他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弱电)、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绿化景观(含室外总体)、建筑节能、降噪工程、泛光照明、供电工程等。
2.2.6计划工期:2023年3 月 1日开工,2025年6 月30 日竣工。
2.2.7计划监理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施工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2、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完成维保、创奖等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2.2.8质量要求: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满足国家、行业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确保获得绿色建筑三星设计及运营标识、呼和浩特市“青城杯”奖、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奖,争创国家“鲁班奖”。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近3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9)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1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 ***** 平米及以上且工程费用*****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1项已完单体建筑面积 ***** 平米及以上且工程费用*****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4)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较大事故情况以http://chinasafety.gjzwfw.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中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2.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3.近18个月是指开标截止日之前18个月;
4.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情况;
6.以上所要求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2.4 招标文件获取
2.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技术支持电话:**********。
2.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30日00:00:00至2023年01月06日23:59:59;
2.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2.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02日上午10时00分;
2.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2.6 开标时间及地点
2.6.1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上午10时00分。
2.6.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7 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2.7.1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2.7.2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01月06日。
2.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腾飞南路32号
联 系 人:祃泽元
联系电话:151*****149
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联 系 人:戚学红 王艳
联系电话:185*****713 186*****99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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