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更好地对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运营进行监管,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拟采购“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进行应答。

  一、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规定主管部门每月考核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污水厂每月抽检次数不应少于四次。为更好地对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运营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各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质,保证出水能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需对水质净化厂的进出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和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简况详见表1。

  表1: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简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设计日处理

水量(万吨)

地址

1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10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五丰路

2

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10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村

3

横岭水质净化厂一期

20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村坪梓路119号

4

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

40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村坪梓路119号

5

横岗再生水处理设施

5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村

  2.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水质监测服务范围为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质,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1个污泥排放口污泥含水率检测。每个厂每个月常规监测采样4次,应急监测不定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见表2、3。

  表2:常规检测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统计表

厂名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类型

检测项目

监测频次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常规检测

进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4次/月

出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余氯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常规检测

进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4次/月

出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余氯

出泥口

污泥

含水率

横岗再生水处理设施

常规检测

出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余氯(游离氯)、色度、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浊度

4次/月

  表3:应急检测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统计表

厂名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类型

检测项目

监测频次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

常规检测

进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不定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出水口

废水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溶解氧、余氯、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出泥口

污泥

含水率

  特别说明:考虑本项目应急监测服务具有随机性,应急监测频次不固定,应急服务为无偿服务内容,响应人无需对应急监测部分进行报价。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应急监测任务,响应人需充分考虑这方面的风险可能性。

  3.成果及工作要求

  ①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检测报告,按每个水质净化厂分别出具报告,提交正式盖章版检测报告原件3份及扫描件。书面报告格式可自拟,但必须包含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人员、检测方法、检出限、检测结果、检测项目等关键信息。

  ②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采样单、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打印纸)和质控记录的电子扫描件,原件整理归档随时供甲方检查。合同到期后,所有资料需拷贝至硬盘交甲方存档。

  ③以上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④如发现出水超标情况,应在检测数据出来当天报告甲方。

  4.服务期限

  (1)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2)合同期满后可考虑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合同续签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①乙方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及以上;

  ②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没有被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列入《不诚信行为记录表》;

  ④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没有因诚信问题被深圳市、龙岗区及其他区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5.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48万元(含税),应答人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资格要求

  1.具有广东省质监局发证的CMA资质认可。

  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实验室分析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现场采样人员不少于8人,质控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应为服务单位的正式全职员工,须为化学、化工或环境类相关专业并持有上岗证。

  3.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少于1辆。

  五、择优要素

  1.被评为深圳市优质实验室的优先;

  2.近3年内有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的优先;

  3.应急服务能在1小时内响应者优先。

  六、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组成:各厂分别报价形成合同总价,并折算每个厂单次进、出水、污泥检测价格;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及上岗证、车辆证明等;

  4.择优要素中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电子扫描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8:00

  3.递交地点:

  (1)电子文件:发送至:swjlyzx@lg.gov.cn。

  (2)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920室。

  八、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月3日止。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920室

  3.联系人:钟育霞

  4.联系方式:0755-********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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