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更好地对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运营进行监管,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拟采购“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进行应答。
一、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规定主管部门每月考核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污水厂每月抽检次数不应少于四次。为更好地对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运营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各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质,保证出水能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需对水质净化厂的进出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和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简况详见表1。
表1: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水质净化厂简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设计日处理 水量(万吨) | 地址 |
1 |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10 |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五丰路 |
2 | 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10 |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村 |
3 | 横岭水质净化厂一期 | 20 |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村坪梓路119号 |
4 | 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 | 40 |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村坪梓路119号 |
5 | 横岗再生水处理设施 | 5 |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嶂背村 |
2.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水质监测服务范围为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质,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1个污泥排放口污泥含水率检测。每个厂每个月常规监测采样4次,应急监测不定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见表2、3。
表2:常规检测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统计表
厂名 |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类型 | 检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常规检测 | 进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 4次/月 |
出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余氯 | |||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常规检测 | 进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 4次/月 |
出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余氯 | |||
出泥口 | 污泥 | 含水率 | |||
横岗再生水处理设施 | 常规检测 | 出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余氯(游离氯)、色度、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浊度 | 4次/月 |
表3:应急检测采样点位、指标及频次统计表
厂名 |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类型 | 检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4座水质净化厂、1座再生水处理设施 | 常规检测 | 进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 不定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出水口 | 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溶解氧、余氯、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出泥口 | 污泥 | 含水率 |
特别说明:考虑本项目应急监测服务具有随机性,应急监测频次不固定,应急服务为无偿服务内容,响应人无需对应急监测部分进行报价。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应急监测任务,响应人需充分考虑这方面的风险可能性。
3.成果及工作要求
①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检测报告,按每个水质净化厂分别出具报告,提交正式盖章版检测报告原件3份及扫描件。书面报告格式可自拟,但必须包含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人员、检测方法、检出限、检测结果、检测项目等关键信息。
②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采样单、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打印纸)和质控记录的电子扫描件,原件整理归档随时供甲方检查。合同到期后,所有资料需拷贝至硬盘交甲方存档。
③以上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④如发现出水超标情况,应在检测数据出来当天报告甲方。
4.服务期限
(1)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2)合同期满后可考虑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合同续签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①乙方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及以上;
②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没有被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列入《不诚信行为记录表》;
④乙方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没有因诚信问题被深圳市、龙岗区及其他区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5.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48万元(含税),应答人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资格要求
1.具有广东省质监局发证的CMA资质认可。
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实验室分析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现场采样人员不少于8人,质控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应为服务单位的正式全职员工,须为化学、化工或环境类相关专业并持有上岗证。
3.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少于1辆。
五、择优要素
1.被评为深圳市优质实验室的优先;
2.近3年内有水质净化厂水质监测项目的优先;
3.应急服务能在1小时内响应者优先。
六、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组成:各厂分别报价形成合同总价,并折算每个厂单次进、出水、污泥检测价格;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及上岗证、车辆证明等;
4.择优要素中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电子扫描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8:00
3.递交地点:
(1)电子文件:发送至:swjlyzx@lg.gov.cn。
(2)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920室。
八、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月3日止。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920室
3.联系人:钟育霞
4.联系方式:0755-********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河流域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标签: 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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