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卫生院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通江县诺水河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大楼工程,经通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通计[2005]131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为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公共卫生建筑
2、建设规模:约3000平方米
3、建设投资:280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5、资金来源:国债、贷款和自筹资金
6、建设地点:通江县诺水河镇
7、计划开工时间:2005年1月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须持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7. 项目经理证书;8.安全生产许可证;9.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3—9项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证照及项目经理的复印件须附年检记录,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到通江县凯宇工程造价事务所(通江县诺江镇南街90号)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通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江县建设局办公楼顶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 标 人:通江县诺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李显跃
联系电话:136*****639
招标代理机构:通江县凯宇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 系 人:莫小军
联系电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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