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2015年托盘、货架、叉车招标公告

烟草2015年托盘、货架、叉车招标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委托,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自动化分拣系统设备及辽宁烟草2015年托盘、货架、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自动化分拣系统设备及辽宁烟草2015年托盘、货架、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址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交 货 期:以签订合同为主

7.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合同包1: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自动化分拣系统设备、合同包2:托盘、合同包3:货架、合同包4:叉车采购的入围供应商,供应商按照买方采购计划投标并按要求供货

8.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并且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生产项(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生产烟草行业半自动分拣系统设备采购,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生产制造标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烟草行业联运通用平托盘、货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以上设备应具有参与烟草行业特定设备生产经历,叉车允许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的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收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开始报名,2015年6月26日报名截止。

2.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各类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合同3份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8 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500.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5年7月 8日北京时间13:30时整(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六、联系方式:

买方单位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 邮 编:110014

联 系人:邰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邮政编码:110002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转806

传 真:***-********

电子信箱:lncy_one@aliyun.com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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