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城第三小学图书馆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丹城第三小学图书馆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丹城第三小学图书馆维修等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5]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丹城第三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全额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丹城第三小学内;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工期要求:40日历天(必须在2015年8月20日之前完工);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维修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入围象山县2015-2016年度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库B类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县外投标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5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23 日至 2015 年 6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递交时间:开标时出示。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2015年6 月18日——2015年 6月24日17时00分。
6.2受理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⑥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说明:以上①-⑥ 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丹城第三小学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来薰路18号地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人:郑梦诗
邮编:315700 邮编:315700
电话:139*****966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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