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罗行社区黄家环村路工程
[丹灶]罗行社区黄家环村路工程
罗行社区黄家环村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社区黄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社区黄家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罗行社区黄家环村路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新建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土墙、新建石栏杆、新建管道、新建桥涵工程等工作内容。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罗行社区黄家环村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cxpt/website/index.jsp)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招标资料由投标人于2022年12月29日之日起自行在佛山市南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上下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若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有不一致时,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 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月12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转账。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尤为突出,为降低交易活动的风险和防疫压力,本项目严格执行佛山市或南海区的相关要求。各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因不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而被拒绝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参加开标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委派一名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评审(标)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根据(南资管办﹝2020﹞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会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7.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过佛山市南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南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栏目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南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3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社区黄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守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蟾龙路1号美思广场A栋1509室 |
联系人:麦先生 | 联系人:梁小姐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sz33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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