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招标公告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G2015-010G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榆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楼下巷1号

联系人:刘燕 联系方式:157*****6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二街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各2台,均为原装进口)。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项目性质:财政预算。

采购预算:8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第三部分)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

(4)投标人提供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和电子天平厂家或公司的授权书原件。

2、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列(1)-(4)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原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将资格证明文件装于袋中,以备审核。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时止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409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转账缴纳,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向综合科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5、标书发售:武琴 陶珊 联系电话:****-*******

邮箱:ylsjzfcgzx@163.com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招标大厅。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贺勃兴 白瑞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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