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港飞鹤物流2022年度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川港飞鹤物流2022年度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总则
1、工程地点:川港飞鹤物流
2、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资约人民币31万元,具体包括物流园区一期彩钢屋面及檐口包边维修项目:物流一期钢结构仓库A、B、C三个区总共六幢,屋面采用防火岩棉夹层彩钢材料,2009年初投入使用至今已逾13年,屋顶彩钢屋面已开始锈蚀,固定钢钉有脱落现象,板材接口出现裂缝。使用过程中出现漏雨、夹心岩棉剥落等现象,业户投诉较多。2019年度经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A区两幢仓库整体屋面进行了维修,维修共计2500平米。在维修和业户使用过程中发现B区两幢仓库整体屋面也存在相同问题,且檐口生锈,特别是檐口包边锈蚀严重,出现锈穿脱落等现象。为保障经营业户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考虑,拟对B区两幢仓库屋面彩钢(除2018年已维修部分)和檐口包边进行整体维修,檐口进行除锈保养。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单个项目工期无雨日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川港飞鹤物流2022年度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6、现场条件: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行处理施工现场群众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等所有突发事件。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如有发包人供应或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工程总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自行考察现场。
(2)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
(3)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含清苗补偿等)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四、投标费用
1、无论开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3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设计费(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总价× 1.2 ‰,招标代理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算,评委费按实支付。以上费用报价时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但不单独列项。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人取得成交通知书时,根据此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仅限现金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8)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2、商务标包括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统一使用A4纸)
1、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2、资格审查文件(壹式肆 份,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叁 份,并分别标注);商务标(壹式肆 份,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叁 份,并分别标注)。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二部分,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
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币种,同一项目不允许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纸(如有)、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并报价,对工程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且甲方不再因图纸、现场情况问题,给予任何费用补偿或签证。
3、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理解招标图纸的要求以及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现场勘查、并核查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的正确性,同时还需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工资调整、政策性风险、甲供材料的保管费、甲方另行分包项目的总包管理费或配合费、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各方面的所有风险因素。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费用不调整。招标范围外的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按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合同价的调整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的有关描述。
4、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5.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5.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及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
5.3 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5.4不可竞争费以清单为准。
5.5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5.6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5.7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老旧建筑保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5.8投标人自行解决与本工程各相关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费用。
5.9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5.10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5.11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5.12投标人工地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13中标单位不得拒绝完成招标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
5.14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
5.15投标确定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施工现场范围以外,否则,除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向承包人处罚2000-5000元,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出。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该地点必须符合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要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5.16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5.17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及以上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招标人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5.18本工程彩钢屋面彩钢品牌为宝钢,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品牌范围并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考虑报价,并在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中注明所报品牌,实际施工时由发包方、代建单位和监理方认质,且价格不予调整。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招标人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
6、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二楼会议室(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西路)
十、其他
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开标前3天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应对招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川港飞鹤物流分公司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9*****5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缪婷婷
电话:189*****216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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