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办公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第二次)[JSZB-2022-15841]-比选公告
2023-2024年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办公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第二次)[JSZB-2022-15841]-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办公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JSZB-202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
对银川市分公司办公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修理,包括正在使用的办公电脑、会议设备、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提供打印机、一体机的耗材及配件;每季度或半年对分公司所有终端进行巡检,并做出相应的报告。
代维服务计算机终端及打印机数量如下:
代维设备 服务区域 | 计算机终端(台) | 打印机(台) | 相关办公配套设备 |
兴庆区 | 227 | 38 | |
金凤区 | 47 | 13 | |
西夏区 | 50 | 4 | |
贺兰 | 29 | 5 | |
永宁 | 21 | 8 | |
灵武 | 23 | 4 | |
宁东 | 16 | 5 | |
合计 | 413 | 77 |
1.1.2项目预算:2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服务地点:宁夏银川。
1.1.4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订单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管控上限金额(先到为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元/月,应答人应答报价(不含税单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19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服务业绩一份。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本地化服务要求:应答人须在银川市设立办公驻点,若有,须提供清晰有效的房产证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若无,须承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设立办公驻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5财务要求:应答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审定的财务报表清晰扫描件;或本公司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均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新注册公司(非完整年度)须出具自注册以来至比选项目应答截止之日上月,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清晰扫描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8)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12月29日18时00分至2023年1月3日18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购买,具体流程如下: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商户)在线售标流程指引》),请潜在应答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4.1.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上支付后将应答人信息表(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发送至chenlin.jszbtx@chinaccs.cn,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 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应答人式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应答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B、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施电子采购,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为保证电子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注意事项:
7.1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通iPASS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7.2应答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应答,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400 0210 010转1;
7.3合作方门户电话:010-********-3-8-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095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H1座302室
联系人:陈林
联系方式:155*****505
电子邮件:chenlin.jszbtx@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标签: 办公设备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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