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128批第5包切粒机切刀询价单(报价截止:2023年1月4日09时)
2022年度第128批第5包切粒机切刀询价单(报价截止:2023年1月4日09时)
具备相关资质的广大厂商
询价条款:物资名称:切粒机切刀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2023年1月13日
交货地点:开滦煤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09时
报价商资质: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制造厂或经销商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唐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001**********
联系人:贾伟艺
联系电话:0315- *******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2、供货商依据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现场结合,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3、本次报价暂时不收履约保证金,下面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暂不实施;
4、因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对该类物资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的供货资格,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5、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6、供货方承诺后不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
8、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物资接收方业务员联系。
标签: 切粒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