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自助取卡机、采集一体机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忻州市公安局自助取卡机、采集一体机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2015】-160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意愿、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州市公安局自助取卡机、采集一体机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编号:SXXRF-2015(采)006 二、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不分包,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自助取卡机 | 1台 | 电子港澳证发放智能管理设备 | 2 | 采集一体机 | 2台 | 个人信息、指纹、签名及现场人像采集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采集设备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4.交货地点:忻州市公安局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子产品销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九原西街)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行古楼分理处 账号:140*****108********0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18时前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3日15时 (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7月3日15时 2.谈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采购单位:忻州市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史文华 联系人电话:153*****296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公园街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常健 联系人电话:188*****668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九原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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