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教学校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教育厅教学校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对辽宁省教育厅教学校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Z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以下7包:
A包:电脑教室设备(包括商用台式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等21种产品);
B包:电教设备(包括投影机、液晶电视、视频展台、音响设备等31种产品);
C包:体育器材(包括篮球架、乒乓球台、台球台等35种产品);
D包:音乐器材(包括钢琴、电子琴、电吉他、西洋乐器、民族乐器等44种产品);
E包:科普及科学实验设备(包括汽车模型驾驶、万用小机床、科技创新园等15中产品);
F包:探究工作室设备(包括各种传感器等16种产品);
G包:智能工作室设备(包括综合职能套装、智能控制套装等7种产品)。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投标时每个包段的所有品目必须同时投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4.投A包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4.1电脑、服务器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电脑、服务器生产企业通过ISO0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3 200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3个以上(含3个)电脑类产品销售合同,且每个合同中电脑类产品的销售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电脑类产品是指商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或服务器);
4.4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商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需要明确具体型号),并且制造厂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
5.投B包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5.1200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销售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产品指投影机、液晶电视或音响设备)。
5.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投影机、液晶电视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需要明确具体型号),并且制造厂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
6.投D包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6.1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提供钢琴、电子琴、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需要明确具体型号)。
6.2 200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产品销售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产品指任何乐器)。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07年12月17日-2008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4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8日9:00 (北京时间)。
五、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一会议室。
注:为了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供应商应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免费办理供应商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信息库手续(入库相关要求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和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政府采购频道)。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联 系 人:刘庆明
电 话:********
传 真: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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