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9日 10: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WT082

项目名称: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涉及2013年度库车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导入不动产登记平台、比对指引图斑数据、开展外业实地核查与资料收集、指引图斑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归档、存储目录建立、下发图斑字段填写、数据质检、地籍子区界线进行调整及数据库建立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能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如若免税,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及企业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含授权委托人社保);(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库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库车市经济开发区B座10楼

联系方式:150*****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话:130*****3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登记 技术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