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定价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定价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定价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和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普惠型养老床位建设的通知》(琼民通〔2022〕36号)精神,我县现有4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共160张,我局在充分保障政府兜底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设置100张床位普惠型床位向社会开放,收住对象为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以及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常住我县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普惠型养老床位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普惠型养老床位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类别

收费标准 ????????????????(元/人/月)

备注

床位费

单人床位

650

???1.“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实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等特困救助困难人员集中供养免收基本养服务费; ???????????????????????????????????

双人床位

390

三人及以上床位

260

???2.低保、低保边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经济困难家庭,以及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费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护理费

自理老人

550

半失能老人

850

失能老人

1850

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床位入住基本生活费(伙食费)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根据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琼民通〔2022〕37号)精神,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0元/月/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标签: 养老床位 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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