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范家村煤矿5-1上煤层延深工程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范家村煤矿5-1上煤层延深工程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范家村煤矿5-1上煤层延深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条 概况

1.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范家村煤矿5-1上煤层延深井巷工程(标段1、标段2)

1.2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1.4设计单位: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标段1为副暗斜井延深井巷工程,主斜井延深井巷工程;

2.2标段2为新建2号回风立井工程;

第三条 工程量

3.1标段1为副暗斜井延深长度319m(总长度685m),主斜井延深长度49m(总长度275m);

3.2标段2为新建2号回风立井井筒垂深160m(总深175m);

(注:后续水平主要大巷总工程量约有7500m,主要硐室中央变电所水泵房约有400m,首采面准备巷道工程量约有3650m。)

第四条 工程内容

4.1标段1为副暗斜井延深的巷道掘进、支护、地坪、水沟施工;主斜井延深的巷道掘进、支护、地坪、水沟、行人梯施工。

断面图如下:


行人台阶整体宽900mm,每阶宽380mm,每阶高110mm;

4.2标段2为新建2号回风立井的井筒掘进、支护,风硐,安全出口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井筒、安全出口、风硐及总回风巷平面图

第五条 承包范围说明

5.1标段1中副暗斜井延深和主斜井延深的掘进设备(综掘机)、支护材料(锚杆、锚索、网片、锚固剂)、皮带运输设备、通风设备(局扇、风筒、开关)、掘进所需供排水压风管路等主要设备、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使用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等安全管理系统依托招标人现有系统,投标人使用和管理。招标人提供范围以外的喷浆材料、地坪材料(商品混凝土)、防爆运输车辆、施工工器具等包含在报价中。

5.2标段2中新建2号回风立井的所有掘进设备、施工所需一切材料、运输车辆、工器具、井筒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局部井壁塌方处理费用等都包含在报价中。

第六条 施工工期

6.1标段1:副暗斜井延深和主斜井延深掘进工程,工期:4个月。

6.2标段2:新建2号回风立井掘进工程,工期:6个月。

6.3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通知为准,针对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视情况可以调整工期;需调整工期时,发包人提前7日前通知承包人。

6.4如果因施工单位造成工期延长,施工单位须承担超出工期的监理单位费用。

第七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正常经营的法人,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7.2企业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体系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矿山二级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并需提供该项目经理截止投标日前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7.5其他人员资格:项目其他人员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人员。人员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并需提供相关人员截止投标日前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7.6业绩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近 三 年类似业绩至少 三 项以上项目经理和本企业的施工合同原件(投标现场留存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企业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

7.7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8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9财务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经年检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运行情况等证明文件。

7.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10.2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10.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10.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10.5被责令停业的;

7.10.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10.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10.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第八条 招标文件的领取

8.1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0日。

8.2领取: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联系招标联系人,通过资质预审后发放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价格:不收取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单位收提交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确认参与投标。

9.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泰集团宿舍楼一楼会议室,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9.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4评标后将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条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尔多斯市蒙泰新型铝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泰集团   

联 系 人:  段磊     15335541667                  

联 系 人:  武星宇   17647427236                  

联 系 人:  陈兆元   15149695090              

注:推荐人任意选择联系人即可。


                                       2022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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