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本工作流程主要是指市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流程。共有以下四个流程:
一、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目标设置
新增预算项目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确保预算项目的科学性。常年安排的延续性项目须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一)事前绩效评估。事前评估的重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预算资金安排、支出进度等内容。评估方式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法、比较法等方式。
项目资金事前评估工作由局计财科组织项目相关的科室负责人组成项目资金事前评估小组,对年度拟新增的预算项目进行集中评估。事前评估结果分为“建议预算予以安排”、“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安排”、“建议部分安排”、“建议不予安排”。
坚持把事前评估结果运用到工作实际,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共三大类指标。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是满意度指标。主要是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绩效目标设置由项目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局计财科完成。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结合工作实际设定绩效目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计财科;局计财科负责核定并上报。
二、绩效监控
项目资金绩效监控一般是指对项目项绩效指标上半年完成实情况进行监控。绩效监控工作由局计财科负责,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程序是:下达绩效监控工作通知→成立绩效监控小组→收集相关数据→填报绩效监控表→形成绩效监控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意见。
(一)绩效监控小组。组长由主管计财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包括局计财科、办公室、机关党委以及项目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绩效监控小组设在局计财科,负责绩效监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收集数据及填报绩效监控表。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进度,随相关依据一并提交局计财科;局计财科根据各业务科室数据,核定并汇总填报绩效监控表。
(三)形成绩效监控报告。绩效监控报告由局计财科负责起草,全面反映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未按序时进度执行的项目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在征求意见后,向局党组汇报。
(四)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形成报告后,将报告反馈至承担项目的相关业务科室,并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按照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积极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达成预期效益。
三、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是: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组→收集绩效评价资料→审核相关资料→填报绩效评价表→形成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意见。
(一)绩效评价组。鉴于目前绩效评价主要是以自评为主。绩效评价组成员主要是局内部人员,组长由主管计财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局计财科、办公室、机关党委以及项目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绩效评价组设在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审核相关资料。重点是审核相关数据及依据资料,数据原则上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统计部门没有的数据,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数据汇总测算为依据;相关依据资料,应提供盖章版的相关资料。
(三)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应坚持三个程序:一是征求意见。相关数据要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意见;二是召开绩效评价组会议,结合各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及依据资料,会商研究确定;三是提交党组会研究审定。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含)—100分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60(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直接挂钩,评价等次优秀的项目,将继续安排;评价等次良好的项目,由承担项目的科室分析扣分原因和项目必要性,审核后继续安排,但可根据全市预算安排情况,适当调减;评价等次合格的项目,由承担项目的科室分析扣分原因和项目必要性,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方可继续安排,但可根据全局预算安排情况,进行适当调减;评价等次不合格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必须安排的,原则上下年度不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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