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131072*****001
宿迁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取得宿豫行审发【2022】37号核准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324省道与268省道交汇口西北角;
1.2 工程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此次为一期建设部分,建设内容包括蔬菜交易区、水产交易区、加工配送中心、活禽交易区、水产肉类交易区、熟食豆制品交易区,市场服务中心、副食品交易区、水果交易区、冷库、高温库、变配电室、大门、地下设备用房、公厕和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工程,用地面积318亩,总建筑面积约******㎡;
总投资额:约*****万元;
1.3 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备案所有的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规委会审核,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纸并取得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图审意见书。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并规划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10%;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的40%;配合完成基础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0%;配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设计费。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管理用房、变配电室及配套用房、室外大门):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结构、基础、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梯、强电、弱电、泛光照明、制冷等各专业设计,室外低压电力及弱电系统设计、室外景观道路设计、室外照明设计、室外给排水设计、室外消防及综合管网设计(各专业管线需与大市政管井接驳、道路需与周边省道(S324/S268)及规划道路(谷丰路、杉荷大道、水杉路、新隆大道)接驳)、出入口设计、专项设计或服务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变配电室的基础、结构、建筑、照明及插座、弱电系统、空调、预埋件、设备基础及预留洞、防雷接地、消防、通风、进出套管预留、电缆夹层、低压路由等均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设计必需的现场察看及测量、效果图及方案多媒体汇报材料制作、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会审直至审查通过、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
(2)审核并确认各相关专业的施工深化图纸,根据深化图纸对本专业相关的要求,修改并完善图纸。
(3)配合业主指定的第三方设计(如有)顾问工作,落实经业主审核后的顾问工作指令及其所提技术要求。
(4)配合并参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就本项目机电系统设计所进行的接洽、谈判。
(5)配合业主指定的其他承包商(如有)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6)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需提供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不得超出目标成本。
(7)国家及当地有关规范、标准内所规定的及其他所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R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1日08:30至2023年01月09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客服热线:**********。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生态环保创业园杉荷大道14号 | 地址: | 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
联系 人: | 尤莉 | 联系 人: | 董安国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 | 邮编: | / |
E-mail: | / | E-mail: | *********@qq.com |
2022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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