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采购安庆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采购安庆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采购安庆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2-12-29 11:08信息来源: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2022年安庆市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理服务,现面向市场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安庆市皖河口、前江口等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置服务。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收集处置频次至少为两次,如有特殊情况,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做到及时收集处置。

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接受我局考核,符合要求的,服务期限可以顺延,收集处置合同可以按年续签,但最多续签不超过2次。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900-047-49收集、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三)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真实有效。

三、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环境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废液的交接、记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废液收集、转运环节的环境风险防范,对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应主动配合我局完成危险废物相关申报登记、转移、处置等手续。

(四)成交供应商应配备必要且符合要求的贮存容器用于水站废液的日常暂存。

四、响应文件

请有参与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其他资格要求文件、报价函。

(二)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处理方案及报价清单(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2万元/吨,投标单位以吨为单位提供报价,并给出不足1吨的收费折扣比例)于2023年1月2日之前密封送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采购过程中符合供应商要求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付款方式

按实际处置废液数量支付,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一次处置服务后凭转运联单及有效发票向我局申请进行支付。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胡振中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2022年安庆市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理服务,现面向市场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安庆市皖河口、前江口等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废液处置服务。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收集处置频次至少为两次,如有特殊情况,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做到及时收集处置。

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接受我局考核,符合要求的,服务期限可以顺延,收集处置合同可以按年续签,但最多续签不超过2次。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900-047-49收集、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三)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真实有效。

三、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环境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废液的交接、记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废液收集、转运环节的环境风险防范,对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应主动配合我局完成危险废物相关申报登记、转移、处置等手续。

(四)成交供应商应配备必要且符合要求的贮存容器用于水站废液的日常暂存。

四、响应文件

请有参与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其他资格要求文件、报价函。

(二)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处理方案及报价清单(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2万元/吨,投标单位以吨为单位提供报价,并给出不足1吨的收费折扣比例)于2023年1月2日之前密封送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采购过程中符合供应商要求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付款方式

按实际处置废液数量支付,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一次处置服务后凭转运联单及有效发票向我局申请进行支付。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胡振中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