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公告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两个EPC项目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 两江协同创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EPC项目和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EPC项目合并招标。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一标段)为一栋单体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为国际交流中心,主要功能为会议会展及配套办公等。建设用地面积约105亩,总建筑面积约10.29万平方米,建安费约8.55亿元,该项目为绿色建筑二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幕墙、节能、景观、装修等工程。协同创新区-城市共享核(一标段)包括M38-1和M34-2两个地块,共计18栋单体建筑,均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主要功能为办公、商业及配套服务,总建筑面积约18.33万平方米,建安费约11.5亿元,该项目为绿色建筑二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幕墙、节能、景观、装修等工程。两个项目建安费合计约20.05亿元。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承包范围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海绵城市、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中水系统、标识系统等)、景观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屋顶景观工程、室内景观工程等)、装饰工程、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工程、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迁改扩工程、废水/气/固体处理工程、消防及附属工程(包括消防性能化分析等)、硬质铺装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工艺深化设计、其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概算批复及审核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4.1工程设计
(1)建筑及安装工程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外立面及幕墙专项设计、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等专项设计,不限于上述专业范围。
(2)景观工程
室外景观设计(包括场地整形、景观步道、配套道路、景观造型、重要保留树种移栽、植物设计、水景、屋顶绿化、小品雕塑、构筑物等),和室内景观设计(包括绿化造景、室内花艺、绿植设计、屋顶等),不限于上述专业范围。
(3)室内装饰工程
室内设计、展陈设计、软装设计(包括移动家具、装饰物、灯饰、布艺织物、艺术品等),不限于上述专业范围。
(4)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包括水电气讯污等)工程。
市政公用(包括且不限于水电气讯污等)工程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室外配套道路设计、综合管网(包括水电气讯污等)迁改扩工程设计、开闭所等电力外线设计、专业废水气固体处理工程设计、消防及附属工程(包括消防性能化分析等)、空调专项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防水专项设计,不限于上述专业范围。
(5)其他工程设计
智能化专项设计(包括音视频、安防工程设计等)、连通道及相关地下通道设计、边坡设计、声学视听设计及咨询、灯光及舞美设计、厨房设计、泛光工程设计、停车场停车库设计、交通安全专项设计、导视系统标识标牌设计、实验室专项设计、特殊材料工艺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运用设计、超限论证、BIM全专业设计及咨询(包括BIM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管控等)、隔油池生化池污水池消防水池设计、变配电与开闭所设计(包括各产权单位要求所属二次深化设计)、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运营及物业咨询、编制《产品使用手册》(包含项目概况、交通位置、周边环境、生活配套设施、规划设计、产品类型及物业等介绍),不限于上述专业范围。
以上五项工程设计,一是包含全专业施工图设计;二是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中暂未开展的各专项(不限于上述专业专项范围)概念性设计方案、深化性设计方案、扩初设计以及若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提出修改项目前期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时,均由本次招标的乙方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全专业专项)等全过程设计及咨询工作,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是包含工程全生命周期内不限于报建/报审等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各个阶段都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地区规范对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业主提出的各项要求)。以上工程施工图设计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针对项目开展设计优化咨询,确保经济合理,并保证通过施工图审查。
2.4.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不含软装,即移动家具、装饰物、灯饰、布艺织物等)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应培训。
2.4.3施工:完成设计范围内(不含软装,即移动家具、装饰物、灯饰、布艺织物等)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海绵城市、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中水系统、标识系统等)、景观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屋顶景观工程、室内景观工程等)、装饰工程、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工程、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迁改扩工程、废水/气/固体处理工程、消防及附属工程(包括消防性能化分析等)、硬质铺装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工艺深化设计、其他工程等。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BIM应用(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智慧工地、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R设计周期:R施工图设计300日历天;
R施工工期: 720日历天;
R节点工期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房建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边坡(含超限边坡)设计、论证及审查。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方内部技术审查。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包含外立面幕墙、装配式及节能)、结构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方内部技术审查。(如设计方案需修改调整,则按修改完成之日起)。
(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机电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方内部技术审查。(如设计方案需修改调整,则按修改完成之日起)。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0日历天内完成内装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方内部技术审查。(如设计方案需修改调整,则按修改完成之日起)。
(6)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如设计方案需修改调整,则按修改完成之日起)。
(7)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60日历天内完成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方内部技术审查。(如设计方案需修改调整,则按修改完成之日起)。
(8)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审查。
(9)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以上工程施工图设计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针对项目开展设计优化咨询,确保经济合理,并保证通过施工图审查。
(10)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①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一期路网-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EPC项目;②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5号路EPC项目;③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④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7号路EPC项目四个合同段的中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能力,须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A、B、C项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3)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注: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且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只能授权一家投标单位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且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的投标单位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一)、(二)情形之一 ;
(一)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造价在6亿元(或建筑面积7.5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造价在6亿元(或建筑面积7.5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造价在6亿元(或建筑面积7.5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规定。
招标人: |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渝北区创新西格玛小镇5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21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袁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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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15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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