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路中段(苗河桥至葛石段)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黄沙路中段(苗河桥至葛石段)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宁阳县黄沙路中段(苗河桥至葛石段)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80
项目编号:HYHATA-027
2、项目名称:宁阳县黄沙路中段(苗河桥至葛石段)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项目内容:宁阳县黄沙路中段(苗河桥至葛石段)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万元,为一个标段。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5.3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交通运输范围;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7月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15时0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邮编:271400
联系人:张丽娟
电话:****-*******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杨迎秋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北段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
E-mail: sdhyhata@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98 1080 5014 8510
10、 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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