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铎铺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夏铎铺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宁乡县夏铎铺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夏铎铺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 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宁乡县夏铎铺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2 、项目地点:位于 夏铎铺集镇319国道沿线;
3 、 建设规模 :房屋改造约780空 ;
4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及自筹;
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 、保 修: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
8 、招标范围: 棚户房屋外墙清理、重新装饰装修、屋面防水处理、更换门窗、排水管道、空调机位改造、广告牌改造等提质改造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319国道以南,改造房屋约480空,改造建筑面积约940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319国道以北,改造房屋约300空,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 、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5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 、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 、 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
8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 、本项目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即日起关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 年6月25日 17:30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 nxggzy@sina.cn ,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提前 (北京时间)15天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夏铎铺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第 标段”;
4 、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5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亲笔签署投标承诺书,提交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并提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八、评标办法
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 ”,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 13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
2 、开标时间: 2015 年 7 月 13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建局院内);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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