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九原区萨如拉街道春节灯笼项目
(招标编号:NMGFC-CG-2023-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九原区萨如拉街道节灯笼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6.13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奶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九原区萨如拉街道春节灯笼项目
范围:木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原区萨如拉街道春节灯笼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原区萨如拉街道春节灯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
坦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揽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本项日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2年12月30日16时00分到2023年01月06口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口岸花苑-17-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口岸花苑-17-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丰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1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门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口除外:北京时间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门岸花苑17-2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斋公章式三份: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
法失信金业名单网站截图:
注: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资料不
金不清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八监督部门
木招标项月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奶业公可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王雪松
忽
话:186479957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口岸花苑-17-2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72-5212213
电子邮件:nmgfc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日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204100
(盖章)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电话:
(保证电话畅通)
电子邮箱:接收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一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有误导致其投标失
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负。
二采购文件费只支持现金及微信支付,其他支付方式不支持。
三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四采购文件费缴纳后出现以下情况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弃标。
2.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废标的。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任何原因导致项目招标失败的。
对于以上内容,投标人一经签字盖章,即视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并认可以上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代表或法人:
(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70:2299500
是否授权:是
授权内容: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活动中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相关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