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考试的通知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考试的通知

院内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精神,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16日及2023年4月22-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 51号)条件的本院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学历、资历条件。

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初级职称

1.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2.护(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2.中级职称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四)其他。

1.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同时须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附件6)或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和《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4)。符合免下基层开展服务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附件5)。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 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填表注意事项》(附件2)规范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携报名材料于2023年1月5日18:00前到人力资源部317室(8号楼3楼)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请严格按《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供并按顺序排列。

三、缴费

现场确认后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务必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4月15日-16日和2024年4月22日-23日进行。

各专业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

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3日,考生可登录考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

(一)有关考试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

(二)所有考生均须注册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并绑定本人微信号,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

(三)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四)执业证如有更换新证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黄艺琳,联系方式:*******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填表注意事项.docx

附件3.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4.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docx

附件5.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docx

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docx

附件7.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51号文).pdf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专业 术中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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