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城市书香、爱情海购物公园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电子城·城市书香、爱情海购物公园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北京电子城·城市书香、爱情海购物公园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电子城·城市书香、爱情海购物公园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2.2、招标内容:北京电子城·城市书香、爱情海购物公园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2.3、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4、招标编号: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固定经营场所。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近3年无诚信不良记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的良好记录。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资料在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南路华源万和城B区20号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前六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7)经营业绩、列举服务过的重点客户、服务内容、同类项目业绩一项(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核验原件另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南路华源万和城B区20号)。
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9日下午15: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邮编:******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4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1街119号公园时代城小区3号地1-A号楼1单元1202室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186*****845
电子邮件:186*****84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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