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楼和基站等设施灭火器更换招标公告
生产楼和基站等设施灭火器更换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2015年中国联通吐鲁番地区分公司生产楼和基站等设施灭火器更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TC159H751。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地点:吐鲁番。
2) 工作内容:生产楼和基站灭火装置更换;
3) 项目规模:工程费投资预计约为5万元。
4) 工期要求:自招标方正式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天内送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且在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自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灭火器的生产或销售,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近三年内的服务记录,且合同总额不低于5万元(含),(提供合同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一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人工工资情况。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持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投标人公司账号汇出)、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96@qq.com">********96@qq.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 项目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吐鲁番市文化路联通公司(新疆吐鲁番市文化路688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文化路688号联通大楼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156*****021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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