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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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1130100087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拟规划总用地 49906 平方米约 74.86 亩,
实际用地 22011 平方米约 33 亩,拟建疾控综合楼一幢,拟建总建筑面积 23045 平方米其
中地上 15165 平方米,地下 7880 平方米,具体为:实验业务保障和行政用房 7000 平
方米,艾防科门诊 530 平方米,疾控宣传教育中心 1000 平方米,培训教学用房 700 平方米,
特殊实验用房 5935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 7880 平方米。以及道路场地硬化 9863 平方米,
绿化景观 8800 平方米,围墙 630 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标段 (002)2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
3.2 各标段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2 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 6 人,提供
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3.3 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
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
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
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2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
3.2 各标段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2 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 6 人,提供
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3.3 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
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
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20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4 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包含中央预算省专项
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
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87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1 标段:工程设计2 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2.4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中光武大道与大别山路交叉口西北
侧区域
2.5 项目概况: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拟规划总用地 49906 平方米约 74.86
亩,实际用地 22011 平方米约 33 亩,拟建疾控综合楼一幢,拟建总建筑面积 23045 平
方米其中地上 15165 平方米,地下 7880 平方米,具体为:实验业务保障和行政用房
7000 平方米,艾防科门诊 530 平方米,疾控宣传教育中心 1000 平方米,培训教学用房 700
平方米,特殊实验用房 5935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 7880 平方米。以及道路场地硬化 9863
平方米,绿化景观 8800 平方米,围墙 630 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6 招标范围:
1 标段: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设计
智能化弱电设计室外管网等。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技术服务:主体工程和
配套工程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包含:基础及地下室含人防设计主体工程设计含土建
水电气暖安装电梯安装消防防雷安防等配套工程设计区内水电气暖管网智
能化监控网络及闭路电视道路大门及围墙等,确保审图机构审核通过并按要求完善
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维修期内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2 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1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2
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
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
的询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
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3项目竣工阶段:各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建设项目
后评价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咨询服务,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2.7 服务周期:
1 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
工图设计
2 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从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结算和经有关部门审计完成后
2.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评
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各标段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2 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 6 人,提供
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3.3 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
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
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
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
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
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
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
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
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
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 08:30 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09:00。潜在投标
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4 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4 楼 5 楼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南阳市人民南路 1010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7-63310777
监督单位: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 363 号
联系人:祁先生
电 话:18937770916
招标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 128 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8638959828
监督部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信臣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花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79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南阳市人民南路 1010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3310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七一路 128 号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186389598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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