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技产业园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工程智能温室大棚招标公告

食品科技产业园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工程智能温室大棚招标公告

1、淮安食品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的江苏食品科技产业园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工程项目—智能温室大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标段采购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淮安食品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洪泽县三河镇江苏食品科技产业园内;

(2)工程规模:两座智能温室: V96文洛式智能型育苗玻璃温室面积约4992m2,有苗床;V96文洛式智能型栽培玻璃温室面积约4992m2,无苗床 。

(3)招标内容:根据技术方案进一步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施工,一切以技术方案为准,具体的详见技术方案;

(4)材料、设备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施工选用的材料或设备须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响应安全、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要求。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

(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主体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经专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从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90%,按竣工验收合格起在第二个结算年度内付清余款。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报名条件: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温室设备、制造、安装等; 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5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的单个合同面积5000 m2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标的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温室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7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该单位或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件)。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8.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本次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提前电话联系,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8.2报名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8.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10、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9日9 :00(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1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招标人地址:洪泽县三河镇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9*****87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洪泽县东三街二涧小对面

联系人:魏成芳 电话:137*****890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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