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及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场地及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经关于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及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报告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泰兴市星火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内。
(2)规模:
工程投资额:约107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17日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会务信息发布系统、变声对讲系统、投影系统等)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合同价的30%,除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且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在建工程项目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总和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其他:无。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6月23日 0:00时起,至2015年6月3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星火路东首 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星火路东首(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
联系人:
电话: 孙主任
****-********
联系人:
电话: 钱钱
****-********
日期:2015年06月19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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