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小庄片区规划及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招标公告
张家小庄片区规划及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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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龙泉街道张家小庄片区规划及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 | ||
工程地点: | 龙泉河七路以北、凤凰山三路以西、龙泉河八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区域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设计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0万元 | 工程造价: | 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31.89公顷 |
计划文号: | /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徐杰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徐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尹文跃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龙泉河七路以北、凤凰山三路以西、龙泉河八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93公顷,安置区建设用地面积约7.96公顷。具体用地规模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2.招标内容:龙泉街道张家小庄片区规划及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景观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 |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九 、评标办法 | |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2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主体方。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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