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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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DYC2022-08)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C2022-08

项目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3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办事处弘熙园

联系方式:131*****955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建行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1*****955

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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