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招标公告

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招标公告


崇阳县公安局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采购目招标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崇阳县公安局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崇阳县公安局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崇阳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崇阳县公安局吸音铝花吊顶、木质墙面吸音板、PVC运动地胶采购目

3、招标编号:CYCG201520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内容:吸音铝天花吊顶600m、木质墙面吸音板1400m、PVC运动地板600m

采购及安装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工期: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具备完成采购此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近两年(2013年6月至报名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所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止,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资料费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报名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5年 7月22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提前递交文件。

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139*****699

七、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134*****152

二0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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