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石灰石粉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年产6万吨石灰石粉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市琅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迎宾大道77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琅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石灰石粉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市琅江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黄岭镇东华管区(电白县水泥厂内)

环评机构: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4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其中厂房2000平方米,办公楼、食堂、化验室等约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6万吨石灰石粉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首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通过治理后污水可符合《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的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及粉尘:①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源为原料堆场,采用经常喷洒水和设置三面封闭、棚顶加盖的堆料棚来减少无组织扬尘的产生和扩散,并规划建好厂区防风绿化带。②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天面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球磨机和各种风机等设备。为设备安装隔振、减振措施,对高噪声设备置于专用机房内并进行隔音消声处理,厂区内加强绿化阻断噪声传播等途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办公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卫生处置,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从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对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支持人数达29人(100%),无所谓及反对人数为0,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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