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大中修(第一批)——水泵大修(三)(第二次)招标公告

设备、设施大中修(第一批)——水泵大修(三)(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水泵大修(三)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5年排水公司设备、设施大中修项目(第一批)——水泵大修(三)项目(第二次),SZYLCG2015-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确保无锡市主城区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求按照实际生产情况对无锡市排水公司相关设备进行大修:
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1、5#、6#进水泵大修维护(3台),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生物池内回流泵大修(6台);工期: 60 天。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 1 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应设备制造或养护或维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报价供应商近二年具备类似设备制造或养护或维修业绩;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报价供应商在职职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16:00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3.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报价供应商近二年具备类似设备制造或养护或维修业绩合同;
4) 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即:2015年3月- 2015年5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 报价人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叁仟元,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报价保证金可用电汇、网银方式,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报价前与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五、踏勘现场
1. 报价人必须自行至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 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 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 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踏勘现场而导致项目漏报、错报,致使报价项目不全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踏勘现场时间:2015年6月24日9 时~11时,下午14时~16时。
六、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1.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3:00时始
2. 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3:30时止
3.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4. 报价文件接收人:薛卫东、吴虹
七、谈判有关信息:
1. 谈判时间:2015年6月29日13:30时
2. 谈判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3.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谈判结束后
4. 成交单位确定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 联系人:吴虹、薛卫东
2.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3. 联系地址: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4.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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