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已解决问题公示清单

校(院)“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已解决问题公示清单

(2022年12月27日)

序号

牵头单位

问题概况

问题来源

主要措施

完成情况

1

省委党校

当前,省委党校主要在师资队伍建设、全国顶尖师资选聘、高端师资整合等方面存在堵点,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选聘全国顶尖师资缺乏经费保障。

2021年堵点问题(需省领导协调解决)

1.省委分管领导对省委党校《关于引进人才所需经费支持的请示》进行圈阅批示。

2.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发现,该问题需要突破省委人才局现已发布的人才政策,并非省财政厅经费拨款问题,建议将该问题转交省委人才局办理,并移出省政府领导堵点问题清单。

4.与人社厅沟通,调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5.与省委人才局沟通,向省委人才局去函寻求引进人才所需经费的支持。

1.2021年成功引进8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2.选聘21位省内外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专家库共有109名省内外名师,外请教师授课报酬按照规定从授课班次的培训经费中支出。

3.2021年6月9日经省人社厅核准,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从45%调高到65%,其中正高级岗位数量从11个提高到21个,副高级岗位数量从32个提高到41个。

4.花费约30万元装修完成10套公有住房,每套房均配置家具、家电,改善校(院)现有高层次人才公有住房条件。

5.2022年2月10日省委人才局复函,帮助我校(院)梳理出现有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并给出相关指导意见。

2

省委党校

教学改革创新力度不大,教学方式方法相对单一。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制定“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工程”。

2.推动现场教学点(基地)建设。3.开发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新课程。

1.2021年7月30日印发《关于强化改革创新建设一流党校的工作方案》,内含“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工程”的具体要求及措施。

2.2021年新开发出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梅山革命纪念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3个现场点并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底我校(院)累计完成20个现场教学点挂牌。

3.党支部书记学院新开发23门课程,其中5门是案例式、互动式课程。2021年全校(院)教师共开发37门专题课程,其中7门是案例式、互动式课程。

4.创新教学方式,2021年与外地优质师资视频连线授课14次。

3

省委党校

部分市县党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存在偏差。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加大对市县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

2.出台《海南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办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3.及时选取有关市县党校开展试点评估工作。

1.2021年校(院)领导等到市县党校调研指导业务工作50余次。

2.2021年11月15日印发《海南市县党校(行政学院 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琼校(院)〔2021〕43号],内含《海南市县党校(行政学院 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办法》。

3.成立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试点工作组,2021年12月1日、2日完成东方市委党校(东方市行政学校)实地评估,12月7日、8日完成三亚市委党校(三亚市行政学院)实地评估。

4.2022年3月3日印发《关于中共东方市委党校(东方市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的反馈意见》[琼校(院)函〔2022〕5号]和《关于中共三亚市委党校(东方市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试点的反馈意见》[琼校(院)函〔2022〕3号],并及时反馈给地方党委和党校。

4

省委党校

对计划外培训班办学规律研究不深,计划外班次办班流程及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加强调查研究,加快熟悉培训工作业务能力。

2.不断分析掌握培训班次接办流程,研究制约培训工作的问题。

3.进一步完善计划外班次管理有关制度。

1.2021年9月22日到省委统战部就扩大干部培训规模、发挥社院作为统战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开展调研座谈;9月参加省委统战部对各市县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选拔使用情况调研;10月到陵水县就制约委托培训工作的主要原因进行调研座谈;

2.根据调研情况、存在问题和会议研究结果,起草《关于加强委托班次培训工作的报告》,于2021年11月11日经校(院)委会审议通过。

3.2021年春季学期培训班次18个,培训人数1266人,秋季学期联系办班43个,截至11月底完成办班19个,人数1528人,培训规模、培训班次、人数明显增加。

4.2021年10月13日印发《校(院)内部使用场地管理办法》[琼校(院)〔2021〕40号]和《教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琼校(院)〔2021〕40号],规范计划外班次使用场地。

5

省委党校

高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向省委分管领导请求人才引进方面的政策支持.

2.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人才引进政策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3.与人社厅沟通,调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1.2020年12月11日《关于引进人才所需经费支持的请示》获省委分管领导批示支持。

2.2021年9月15日,向省财政厅申请年度人才引进经费预算350万元,但省财政厅答复无政策依据不予拨付。

3.2021年6月9日,经省人社厅核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标准从45%调高到65%,其中正高级岗位数量从11个提高到21个,副高级岗位从原来的32个增加到41个。

4.2021年分三批次考核高层次人才13人,成功招聘到其中的8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6

省委党校

公共工程代管方式存在的缺陷对新校区建设项目进程的影响。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针对代管过程与执行中的弊端,加大校方的监督力度。

2.跟踪代管单位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到位。

3.加大现场监督力度,组织参建单位逐栋巡场。

4.排除招标采购工作中干扰,按计划完成家居设备采购和安装。

5.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2021年8月31日省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完工,9月启动搬迁工作,9月10日投入试运行,2021年校(院)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在新校区顺利召开。

2.通过现场巡查,新校区建设项目累计发现问题1980项,逐项督促整改并全部整改完毕。

3.建设期间,向代管单位发出书面联系单190份,公函70份,召开各类协调会、工作推进会等近100余次,有效解决设计和施工中各种疑难杂症.

4.在建设过程中,我校(院)认真总结实行代管办法和代管方式的弊端和缺陷,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引起省政府重视,为修改完善《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提供实践经验和意见建议。

7

省委党校

教学、科研、咨政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明显。

2021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每年定期发布自贸港课程年度需求目录,同时邀请省直相关部门围绕工作实际共同开发自贸港建设相关课程。

2.同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加强联系,开发现场教研基地。

3.制定精品课程培育名录。

4.实施“辅导教师选聘”和“专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5.提升智库战略地位,健全智库组织机构,设立智库建设专项资金。

1.发布《2021年教学新专题备课指南》[琼校(院)通〔2021〕4号],主体班设置自贸港建设课程板块。

2.请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案例相关厅局负责人开发案例教学课程,并纳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3.2021年度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梅山革命纪念园、文昌国际航天城开发现场教学点并挂牌。

4.印发《校(院)精品课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琼校(院)通〔2021〕13号],邀请8名专家进行辅导,培育16门精品课。

5.印发《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琼校(院)〔2021〕38号],规范科学对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和使用。

6.设立2022年智库预算资金,围绕自贸港建设撰写咨政报告,2021年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3篇,超过去年同期批示数量。

8

省委党校

新校区搬迁后,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办学存在运行不规范、职责不明确、流程不清晰、要求不细致等问题。

2022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制定主体班和委托班培训管理办法(初稿);2.征求意见,多层次、多方面就初稿征求意见,形成讨论稿;

3.运行修订,审定讨论稿在有关部门试运行;

4.提交校(院)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1.《校(院)主体班管理办法》和《校(院)委托班培训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日校(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2.《校(院)委托班培训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9日印发。《校(院)主体班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3.今后主体班与委托班严格执行两个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水平。

9

省委党校

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南侧地块5.16亩土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江东新区控规修改,手续办理存在堵点。

2022年堵点问题(自查类)

1.完成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与报批。

2.办理二期建设项目及5.16亩土地手续,并落实土地资金。

1.6月17日,省委主要领导对《关于启动省委党校60亩预留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批示。

2.6月份,南侧5.16亩地块已根据控规要求建成我校“热带果蔬示范园”,不涉及土地性质变更。

3.7月1日,省委分管领导主持专题会议,提出二期项目选址在原60.11亩预留地基础上,增加西北侧23.72亩政府储备用地。

4.8月5日、9月16日,省委分管领导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对二期建设项目概念规划方案作出批示和圈阅。

5.11月4日、12月1日分别去函市人民政府和江东新区管理局商请落实二期项目选址。

6.12月8日江东新区管理局发文至市资规局申请将二期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7.12月16日海口市资规局回复: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中已将我校二期选址用地中不符合现行控规部分规划为建设用地。目前二期已着手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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