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景楼2012房一拍

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景楼2012房一拍

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景楼2012房一拍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8:33

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景楼2012房的竞买公告

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核查,未亲自核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 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景楼2012房。

房屋性质:商品房,已办理了楼盘初始确权登记,未办理过首次产权移转登记。据评估报告记载,预测建筑面积为102.7814㎡,本次评估的预测建筑面积是参照与估价对象同一房号尾数、位于不同楼层的已办理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得出,具体证载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建筑面积)以相关部门确定的面积数据为准。标的物无产权证书,抵押和查封情况不详,房屋用途:住宅。其他情况详见附件内的编号:粤金估房字【2022GZ】-ZJ38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价:3,751,500元,起拍价:3,001,200元,保证金:600,240元,加价幅度:15,006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瑕疵问题。

特别提醒:

1.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目前有人占用,不交吉处置,买受人自行进行接收和清场工作。占用人未与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管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标的现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由主管职能部门核定。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评估报告》。同时,请买受人注意标的物的面积102.7814㎡系参照与标的物同一房号尾数、位于不同楼层的已办理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得出预测面积,不代表标的物实际面积,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 因管理人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态,并亲临展示现场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标的物在过户及完善相关手续时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土地出让金、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欠缴的水、电、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因办理有关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向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作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 买受人逾期未接管而产生的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5. 买受人在承担前述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追偿。

6. 本次拍卖标的物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买受人需自行负责解决,管理人只提供必要的协助,管理人对此事宜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参与竞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对本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负责审理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承办案件的清算组或管理人、网络拍卖平台服务提供者、网络拍卖辅助服务提供者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看样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电话:134*****363/020-********

2.本标的物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房管局、住建、税务、不动产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价方式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其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00563;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粤01破12号;款项性质:带河路189号2012房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未付清全部拍卖款和软件服务费的,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交易,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费用、计入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补偿和承担。原买受人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可向原买受人追索。

八、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本次拍卖按现状、不交吉拍卖,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出具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不负责提供发票及办证事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标的物过户的风险。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及限购政策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到实地看样。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包括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等,现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由主管职能部门核定。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知的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无息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因买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7.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其他事项

1.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于竞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3.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 竞买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及送达地址准确,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上述联系方式视为竞买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清算组联系确认更改。竞买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竞买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

6.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7.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咨询电话:134*****363/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

广州市惠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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