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片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大辛庄北街(K2+061-K2+227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片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大辛庄北街(K2+061-K2+227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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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1-03阅读次数:】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片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大辛庄北街(K2+061-K2+227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JY2022-12-04
交易中心编号:LY-GC-********-01-01
2.2项目名称: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片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大辛庄北街(K2+061-K2+227段)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内,西起石蜡河东路,东至环湖路;
2.4建设规模:道路总长2240.37米,道路红线宽40米,本工程为K2+061-K2+227段,道路长16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弱电、中水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35.******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01月03 日起至2023年01月09日;
4.2下载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1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灵山大街西首市城市发展投融资管理中心办公楼西侧
联 系 人:宿经理
电 话:0538-*******
电子邮件:tacxfz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中段科技大街西首北100米中正集团北门东行100米路北1号楼9层
联 系 人:董雪
电 话:185*****680
电子邮件:taianjianye@126.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0538-*******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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