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附中配套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大附中配套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5]0616-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陶县山大附中配套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定陶县山大附中配套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位于定陶县城区,总投资约为550万元,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定陶县山大附中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长约760米,宽约18米,雨水管长约1500米,设计管径为D600。
第二标段:定陶县青霞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混凝土路面,长约550米,宽约6米,雨水管分别为D1200长约900米,D1000长约200米,污水管D800长约200米,PVC供水管长约1800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按所投标段每标段分别提供一名项目经理,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4 本工程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议,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3.5 定陶县山大附中配套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金额为40万元/标段 。并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信誉保证金交纳收据,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经招标人同意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注:信誉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定陶支行;开户名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312 1742 0896。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3 日至2015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装订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5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鲁施工登记备案证》。
投标人须提供其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上述证件一起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游先生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电 话:****-******* 邮 编: 274010
联系人:杜先生 闫胜川
传 真:****-*******
电子邮件: sdzhongh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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