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烟台水石岭、十八盘隧道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线烟台水石岭、十八盘隧道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4文三线烟台水石岭、十八盘隧道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省财政厅,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4,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304文三线烟台水石岭、十八盘隧道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对衬砌裂缝进行灌缝注浆处理;衬砌渗漏水采取引排;对破损路面进行灌缝、换板、病害板角切除修补;对路面渗水处路侧排水沟进行清淤、灌缝处理,并对沟壁进行防水;对透水较大的路段,对路面板进行换板,同时进行注浆封堵处理,并在接缝处设置单侧打孔横向连接不锈钢管将透水引排;对渗水量较小的路段,在路面板接缝处设置横向透水管。 通风、照明、消防及供配电工程:水石岭隧道和十八盘隧道内增设灭火器箱体、干粉灭火器、消防设备指示标志、紧急疏散标志、彩色定焦摄像机、球型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存储设备和维修更换LED隧道灯具。 其他工程:在水石岭隧道、十八盘隧道变电箱变位置均设置发电机房一座,配置一台柴油发电机;补充设置隧道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负责S304文三线烟台水石岭、十八盘隧道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内容的全部工作;拟采用封闭道路,车辆利用区域网络绕行。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1月24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第一标段
(001)
土建工程:对衬砌裂缝进行灌缝注浆处理;衬砌渗漏水采取引排;对破损路面进行灌缝、换板、病害板角切除修补;对路面渗水处路侧排水沟进行清淤、灌缝处理,并对沟壁进行防水;对透水较大的路段,对路面板进行换板,同时进行注浆封堵处理,并在接缝处设置单侧打孔横向连接不锈钢管将透水引排;对渗水量较小的路段,在路面板接缝处设置横向透水管。通风、照明、消防及供配电工程:水石岭隧道和十八盘隧道内增设灭火器箱体、干粉灭火器、消防设备指示标志、紧急疏散标志、彩色定焦摄像机、球型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存储设备和维修更换 LED 隧道灯具。其他工程:在水石岭隧道、十八盘隧道变电箱变位置均设置发电机房一座,配置一台柴油发电机;补充设置隧道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养护(隧道、大修或中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中的机电工程施工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不具备,允许将机电工程进行分包,但分包人应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8年以上公路施工经验。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10年以上公路施工经验。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1个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经历,从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6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6-25至2015-07-0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路宾馆1号楼206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路1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7-21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烟台市公路宾馆2号楼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补充信息
(1)主要设备投标人须在2015年7月3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报送其拟选用主要设备设施选型表(品牌提供2个),应明确性能、标准、和要求包括品牌、型号、估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附录,并认真填写)。招标人从投标人推荐品牌中选取2个品牌,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2)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授权代理人购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政编码:264001
联系人:刘相龙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6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丁祥志
电 话:152*****634
传 真:****-********


2015-06-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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