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3)七台河13月厂外货场汽运补竞价公告

(19113)七台河13月厂外货场汽运补竞价公告

七台河-1-3月-厂外货场汽运补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008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七台河站、缸窑沟站附近货场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大唐电厂三号门储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100,000

5. 发货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七台河站、缸窑沟站附近货场

6. 到货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大唐电厂三号门储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1-01 至 2023-03-31

9. 运距:27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1-02 15:04:04

四、竞价主要条款

甲乙双方就七台河站、缸窑沟站附近货场火车卸车、存储、铲装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负责七台河站、缸窑沟站附近货场火车运输煤炭卸车、存储、铲装及汽运至甲方储煤场。

第二条:运输费为每吨人民币 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9%),包含火车卸车、存储、铲装及运输全部费用。

第三条:乙方卸车、运输的煤炭数量以甲方入厂净重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所涉及的运费由甲方通过现汇或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其他方式承付乙方。

第五条:履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由于乙方原因途损超过1%(途损=七台河火车站检斤数量-甲方入厂净重),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超出部分(即途损-1%)相应煤款金额。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串煤等人为掺杂使假行为,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付煤炭,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人民币500元/车。

第九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人身伤亡、车辆和货物等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因疫情引发的事宜及产生的损失也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第十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损害火车车皮及甲方的设备和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对卸载后洒落的煤炭进行归垛和现场清扫处理,如未及时归垛和及时清扫,则由甲方另行组织人员归垛和清扫,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煤炭装卸、储存、转运事宜,如因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引发环保事件及处罚,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当天运输结束,甲乙双方应及时核对发运和验收车数、重量,刷错计划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乙方不能完成运输量,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向乙方索赔相应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提供房屋并具备基本居住条件,配备取暖设施,夜间严禁使用燃煤炉取暖,同时具备联网监控设施,能够清晰监督到煤场情况。

第十六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高钰珺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监督举报电话:

座机:0451-********

手机:181*****066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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