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医院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
安溪县医院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10:2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09:30 | ||
预算金额 | ¥3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凤城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
项目编号:QZKDZB-XX23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凤城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公开论证暨采购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医院的委托,对新冠肺炎治疗ICU建设医疗设备(呼吸机)进行公开论证暨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优质产品参与论证及谈判等采购活动。
合同包号 | 设备名称 | 功能需求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台) | 预算总价 (万元) |
1 | 有创呼吸机 | 1.基本要求 1.1具备有创、无创、高流量通气模式,适用于对成人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 1.2屏幕显示:支持≥5道波形同屏显示,可支持≥4种环图,支持呼吸环、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 1.3气动电控呼吸机。 1.4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 1.5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设计,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 1.6具备图形化显示阻力、顺应性和自主呼吸等生理参数变化。 2.呼吸模式及功能 2.1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容量模式流速波形可调方波、50%或100%递减波);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 2.2无创通气模式,包含P-A/C、P-SIMV、CPAP/PSV、DuoLevel、APRV 和 PSV-S/T等模式。 2.3 氧疗模式: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最大氧疗流速≥80L/min,流速和氧浓度可设,有氧疗计时功装置。将呼气触发灵敏度设置为【Auto】,通过智能同步技术可自动调节流速至最佳值,提高人机同步,或者在5%~85%范围内手动灵活调节。 2.4其他功能: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雾化、增氧、吸痰程序,NIF、PEEPi及P0.1测定。 2.5可选配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如AUTOFLOW或者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DuoLevel;容量支持通气VS;智能通气模式(如自适应分钟通气AMV,自适应支持通气ASV等),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 mode等)。 2.6具有单位体重输送潮气量(TVe/IBW)的设置及监测功能。 3.设置参数 3.1潮气量、呼吸频率、吸气流速、SIMV频率、吸/呼比、最大峰值流速、吸气压力、压力支持、PEEP、压力触发灵敏度、流速触发灵敏度、氧浓度。 3.2有叹息功能 4.监测参数 4.1气道压力、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潮气量的监测、呼吸频率监测、肺的力学、实时监测压力-时间曲线形态,并量化为牵张指数Stress Index以提示肺损伤风险、实时监测压力/容积环形态,并量化为肺过度膨胀系数C20/C以提示肺损伤风险。 4.2可监测参数≥72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5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 5.其他功能 5.1有锁屏功能,漏气自动补偿,管道的顺应性补偿功能。 5.2配备涡轮空气供应系统,同时配备中心供气装置。 6.主要配置(请根据设备功能配齐相应配置及耗材) | 10台 | 19 | 190 |
2 | 转运呼吸机 | 1.基本要求 1.1.有创和无创转运呼吸机。 1.2有动态肺模型及脱机指示窗显示功能。 1.3涡轮空气供应系统。 2.通气模式及主要功能 2.1.容量控制、压力控制、智能化闭环通气功能。 2.2压力支持容量保证模式、窒息后备通气、手控通气、吸气屏气、叹气、IRV、药物雾化、纯氧灌注、等待模式、通气抑制、吸痰工具。 2.3配备雾化治疗系统 2.4内置电池使用时间不少于240分钟。 3.设置参数:潮气量、呼吸频率、呼气末正压、氧气浓度、吸呼比、吸气时间、流速、吸气触发灵敏度流量触发(近端)、压力控制、分钟通气量百分比(MV%)等。 4.监测内容:实时波型、压力参数、容量参数、流速参数、时间参数、肺功能参数、动态图形监测等。 5.报警:出现各种异常时,有分级报警提示。 6.主要配置(请根据设备功能配齐相应配置及耗材) | 3台 | 15 | 45 |
3 | 儿科呼吸机 | 1.基本要求 用于儿童、婴幼儿、足月新生儿和早产儿气管插管有创、无创呼吸支持。 2.主要技术要求 2.1彩色触摸显示,中文操作界面。 2.2流速传感器Y型适配器近端设计。 2.3内置高流量加温湿化氧疗模式模块,流速2-50L/Min,内置顺磁氧氧电池,氧浓度监测无需耗材。 2.4有指令通气、辅助控制通气、同步间歇指令通气、压力支持、分钟指令通气、自主呼吸模式等通气模式。 2.5有容量通气模式,可与所有触发模式相结合。 2.6有自主呼吸容量支持SPN-CPAP/VS模式,保证所设定容量的同时以压力支持方式送气,窒息通气时以容量保证压力控制方式通气,两种通气方式可自动切换。 2.7配备高频通气(HFO)模式,频率5-20HZ;I:E为1:1,1:2,1:3可调节;HFO可与VG相结合,高频通气模式下保证容量调节范围0.2-40ml。 2.8特殊操作包括:智能吸痰、吸气保持、内置气动雾化。 2.9具备泄露自动适应自动补偿功能。 2.10通气频率可调:0.5-150次/分。 2.11吸气时间可调:新生儿0.1-1.5秒,儿童0.1-3秒。 2.12潮气量:新生儿2-100ml,儿童20-300ml。 2.13吸气流速:2-30 L/min。 2.14吸气压力可调:1-80cmH2O。 2.15压力上升时间可调:新生儿0-1.5秒,儿童0-2秒。 2.16PEEP:0- 35cmH2O。 2.17氧浓度可调范围:21-100%。 2.18具有叹息、间断性复张肺功能。 2.19流速触发方式,可调范围:0.2-5升/分。 2.20监测内容包括:气道压力监测,近端流速监测,潮气量监测,呼吸频率监测,吸入氧浓度监测。 2.213个呼吸环和3道波形:环和波形可以冻结并有测量值显示。 2.22配备短期趋势回顾,记录本功能,可切换日间/夜间模式。 2.23数据存储要求:可通过USB接口保存数据页面。 2.24配备同品牌原装空压机。 2.25配备可供设备持续工作时间≥1小时。 3.主要配置 3.1呼吸机主机2台 3.2空气、氧气管路各2条 3.3机械臂2个 3.4湿化器组件2套 3.5流量传感器4个 3.6重复性硅胶管路及面罩4套、模拟肺2个 3.7一次性使用管路2套 3.8空压机4台 3.9台车2台 3.10高流量氧疗模块2套 3.11高频通气模块2套 3.12容量保证模块2套 3.13电池2组 | 2台 | 47 | 94 |
备注:
2、以上采购内容为3个合同包,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可以响应一个或多个合同包,但应完整响应合同包内所有采购内容,不得拆分、多报、漏报、少报等,否则不推荐为中选供应商。
5.具备下列资质证书: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 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论证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论证,否则均作为无效潜在供应商。
7.按论证公告文件规定成功报名。
8.潜在供应商须符合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卫发[2020]125号文件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如实全面提供所投产品的功能、参数、彩页等详细介绍资料;
(2)潜在供应商须在2023年01月05日17:30前,逾期不予接收,向代理机构提供所投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最低价及销售合同等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投产品中标公告及网页链接;②中标通知书;③采购合同(须包含采购清单、单价、合同签署页),需提供以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胶装(无破坏不可拆分,逐页加盖公章,不要求密封),纸质版一式贰份、以光盘或U盘提供扫描电子版壹份。
如所投产品为最新产品且在国内市场尚未销售的,应提供有关定价说明及最低价格承诺。如所投产品因配件等原因,论证价格与市场销售最低价存在差异的,应附有关说明及各配件市场销售最低价。
代理机构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市场销售最低价材料真伪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并报告采购单位。
(3)如潜在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能兑现承诺的,将予以取消参与投标资格并按失信行为予以处理。
三、报名及论证公告文件索取办法
1、论证公告文件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领购论证公告文件即登记报名,论证公告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售出,谢绝退还。论证公告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潜在供应商购买论证公告文件后,应将报名凭证(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论证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名凭证(交易登记卡)、《所投产品最低价佐证材料签收单》给代理单位核对,否则其论证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论证公告文件领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栋10层1009(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论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论证会时间:2023年01月06日上午09:30时
五、递交论证响应文件及论证采购会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栋10层1009(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有关本次设备论证的相关信息(包括论证公告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及安溪县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手机:0595-********
电子邮箱:qzkdax2020@163.com
采购单位:安溪县医院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5-********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3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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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9.******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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