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信息设备采购公告
郑州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信息设备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信息设备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信息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医院患者诊疗需求,满足与301解放军医院、北大肿瘤医院、上海中山医院、院总部等专家会诊需求。远程会诊需要视频设备以满足硬件终端和软视频端音视频的互联需求、网络终端具备病毒防护及互联网攻击防护需求,现需采购远程会诊信息设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
服务期限:1年。
售后服务:1.服务期限:自设备验收日起,乙方应提供至少1年维保;2.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服务响应时间30分钟内;现场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3.技术培训:免费现场技术培训;4.维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维保期后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取维修费。
设备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5.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9.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产品许可证书及产品授权。
10.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括所采购货物的销售资格,所销售的产品必须为合格。
11.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2.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8:00-12:0014:00-17: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此项目的经营范围))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生产厂家的产品许可证书及产品授权书、营业执照(包含此项目产品的生产开发范围)。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0371-********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标签: 远程会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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