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丰宁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新媒体运维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丰宁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新媒体运维服务的计划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丰宁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新媒体运维和管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丰宁街道办事处

二、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12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3年预算“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公告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五、工作内容

(一)负责丰宁街道微信公众号“丰宁小微”及微博“活力丰宁”的日常运维,每日按要求发布相应工作动态信息;

(二)选派1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参与丰宁街道日常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在中央、省、市级等各级主流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街道重点工作负责做好重大主题策划宣传;

(五)围绕重点工作、会议、活动、调研等制作短视频、H5、海报、图文等融媒体产品;

(六)全年策划宣发4场新闻发布会;

(七)负责舆论引导和突发舆情处置;

(八)完成丰宁街道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具备为党政机关政务新媒体提供运维服务的能力,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服务需满足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考核要求,保障新媒体稳定运行。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回执及企业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qq.com,联系人:罗啸燃 158*****417

九、报名材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媒体运行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4.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6.经历业绩材料;

7.信用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五华区人民政府丰宁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新媒体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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