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竞争性磋商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汝城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3日11: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7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预算金额¥1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117
采购单位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138*****182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三马名车二单元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先生186*****117
附件:
附件1001磋商邀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M2023-CG-001

项目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23】001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BM2023-CG-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23】001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BM2023-CG-0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限价

1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00元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8)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按本邀请公告第3.1和3.2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开标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绿源大道西区40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00元)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 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银行账号: 8100 0032 8532 0000 02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雨污分流项目”字样)

3、交纳时间:2023年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投标人未按时足额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3年1月10日18: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一。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8*****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三马名车二单元7楼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86*****1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        

联系方式:朱先生138*****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三马名车二单元7楼            

联系方式:何先生18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86*****117

 

标签: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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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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