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数据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数据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数据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履约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域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财政资金到账情况,每年支付一次费用,当年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翌年4月底前。
3、服务内容:
全县确权成果数据库维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软件应用本地化开发,包括承包权信息化管理、数据质检合库与更新、软件应用本地化智能化、利用成果数据制图、涉农涉地合同网签研发,利用确权成果实现精准政策惠农(成果应用支持)等。按照每年至少更新2次数据库,全年提供软件开发、制图、本地化应用等技术服务。
(一)承包权信息化管理方面,主要建立承包地信息化管理机制的技术支持,实现权属数据(农户信息)和矢量数据(地理位置信息)分开管理、互联互动的二元管理结构。基于权属数据信息,挂接地块实测面积数,作为日常变更登记管理和信息查询的业务系统,供基层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日常工作使用,采取互联网或VPN联网模式进行部署。矢量数据部分,根据权属数据信息的变动情况,结合必要附件,由测绘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执行变更,由中标单位负责质检、合库和整体维护,采取离线模式管理并保证数据唯一性。
(二)数据质检合库与更新方面,与变更登记技术服务单位共同承担全县确权成果数据更新工作。重点负责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数据成果或更新包质检、接收,数据提交跟进,数据库勘误分析与反馈。
(三)软件应用本地化智能化方面,主要利用自有软件或授权软件,优化、简化农村承包土地信息化管理软件管理界面,按照业务办理流程、工作机制,完善软件设计,界面简洁易用,并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定期开展应用培训,确保县乡村和测绘技术单位能够使用、便于使用。与上级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进行衔接。
(四)利用成果数据制图:负责解决县级确权成果应用、函询、取证、纠纷调解等工作必要的图幅制作与输出。
(五)涉农涉地合同网签研发方面,围绕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等涉农涉地事项,建立网络签约、备案管理系统,便于农户流转和托管土地,并采集经营权流转和托管数据。
(六)利用确权成果实现精准政策惠农方面,利用地块编码和承包地信息化管理工具,建立涉农政策精准惠农的管理机制,确保地块。农户信息采集、监测、大数据审核等功能便利、便捷、可靠,可应用于普惠制以及耕作类的涉农涉地补贴政策,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和战略部署精准落地,提高基层效率,加快乡村改革与发展进程。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以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以 1:2000 比例尺为主,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
(2)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实测法,根据实际变更登记需求,以正射影像图和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开展农户承包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外业勘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草图,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以外业测量和草图为基础,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矢量化,准确获取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信息;
(3)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13 号文件要求,根基实际变更登记需求,形成数据库更新包。更新包集必要的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实现农户对承包地利用的图形、属性、栅格影像空间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更新管理。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服务期间涉及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纠纷调解仲裁方面业务的软件技术(兼顾)支持为额外赠送内容。
7、验收标准及方法:
(1)单件完成标准:经由农户、镇村签字确认,完成实际需求的确认、变更、并领取变更后的证书。
(2)年度任务完成标准:及时完成每年2次数据库成果更新所必需的测绘任务,更新包质检合格,数据成果省市数据更新、合库无技术问题。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无售后服务期。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保证技术支持连续性,并按需增加人数,以确保全县农户合理合法的变更需求得到满足、大幅减少信访问题、确保全县成果数据及时更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3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