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采购单位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平山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3日14: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闫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024-********

项目概况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3-1-CS02

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辆随车起重运输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联系方式:闫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随车起重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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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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